《我救了他 他搶了我的老婆-同人後傳之少年 (1)

366Clicks 2021-11-18 Author: -2》 作者:barbar1983
#老婆   #同人  
《我救了他 他搶了我的老婆-同人後傳之少年 1-2》 作者:barbar19832021/11/18首發於:SIS001, 留園字數: 70849

《我救了他 他搶了我的老婆-同人後傳之少年》

前言:

首先,希望轉發的人別刪走這段前言,因為這敍述著本人對原著的看法和此次寫作的目的。我能力有限,怕讀者如果沒看前言直接看內容的話,會不明白我想表達的訊息,算是導讀吧。

第二,如果有人看到名字以為這是少年寢取李筱晨的肉文的話,不好意思,閣下請回吧。本文僅有少許豬油點綴(好像也不太少),而且是一對大叔大媽的愛情故事,沒什麼好幻想。用少年作標題只是本人喜歡將從歌曲所得到的感受寫進小說而已。而夢然的便是我想把它寫入本同人的歌曲。

其實很久前就想寫一篇《我救了他,他搶了我的老婆》的同人,拖到今日才起筆,心中仍然一陣黯然。

初次認識此文是在天涯,當年是看到作者與讀者講述本文為他的親身經歷,只對作者感到同情但未有細閱,到真正看文已是幾年之後。正如作者自己所說,人物應經過不少修飾,但內容的確令讀的人感到五勞七傷。

對於原文,本人認為賀才是《我救》一文最大的矛盾所在。大家只集中晨與鞏,批評她們的不堪,但誰考究過賀的樣子?其實大家都忘了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整部小說都是賀在告訴大家他眼中的「事實」。這先不論真偽,首先它的客觀性便難以站的住腳。用作者表達的細節去分析晨與鞏,我認為這的確很有趣味,但如果按作者說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的話我覺得對晨與鞏便有所不公了。所以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我救》一文最成功的不是刻畫出軌帶來的痛苦,而是把賀的潔癖寫進讀者心裡,用他的角度去引導大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角度去批評了他的妻子與奸夫。

我是相信物以類聚的,賀既然說自己跟晨有很深的感情,那兩人的價值觀必然不可能差太遠。晨既然不堪,那賀自不可能是好人。如果賀真的是好男人,那晨應必有她好的一面。作為男人,將心比己,被所愛的人帶了帽子真的很痛苦和怨恨,而愛得越深恨得也越深。而賀這樣一邊提醒讀者要守護愛情但又不停製造晨下賤的形象,我能想像他心中的矛盾有多大,而我希望往好的一面想。

說回原文,小說中的賀很理智、很成熟、很高大尚,是一個很完美的社會丈夫。即使頭上被人種了草,仍能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去面對。很好,很強大,很社會。但我想問,晨作為一個公主般的女人,會找一個黑社會大佬一樣的大男人來跟自己過不去嗎?雖然原文有說晨愛上賀時他並不如此,也加插了一些往事,但本人認為原文的賀跟晨所表達的標準實仍差很遠。以小說中描述,晨很喜歡《泰坦尼克》的故事,所以吸引晨的應是那種朝氣勃勃又感情豐富的追夢少年才對,但賀身上我是找不到一點影子。

賀曾回憶,他在得到晨的第一次後無比感動,發誓要給晨最好的家,這是他的人生理想,也因此才對晨的背叛如此痛恨。但如果一個人願將愛另一個人視為理想,那這人對愛應有一種由心而發的真摯愛護,情感應該是很豐富而激烈的才對。雖然文中賀一再強調自己的心痛,但他在知道晨出軌後第一個考慮的是經濟損失的問題,而且看他逼晨離婚的態度,不停的冷暴力,我更偏向感覺他是大男人主義作祟,他的心其實由一開始便封閉起來。所以文中有他一些對話根本是在套晨的話來加以指責,晨答什麼他都能給出一套說辭來批鬥的。也許這是劇情需要,以引導至結局的分開,但我是看得很別扭,甚至有種關公斬貂嬋,活該你一身綠的想法。

賀給我最大的感覺是他對愛情的態度就像是一種施捨,是對晨的恩賜。所以晨的出軌與謊言背叛了賀給她的信任,這嚴重傷害了賀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因此他嫌棄晨染髒了他的人生。所以賀會執著找出晨的謊言,先入為主並未審先判地定了晨的死罪。否則如果賀真的將晨的幸福視作自己的理想的話,那在最後晨對自己父母坦白自己的出軌鞏,澄清是自己的奸夫害賀後仍繼續以冷暴力逼晨離婚,這便顯得不可理喻了。

還有賀在看完鞏的日記,看到鞏如何欺騙晨卻無動於衷,高高在上地擺出一副她罪有應得的模樣,甚至到最後也沒告訴她鞏的真面目。那怕文末賀說自己因晨心灰意冷要離開重新生活,但以賀對晨的冷漠,坦白說,我沒法認同他對晨的感情。

我真想大聲問他:你他媽的是男人不?就算她背叛你又如何?看到有人如此欺騙自己老婆你都不為她出頭,還不揭穿讓她去提防鞏會不會再來騙你老婆!你配當人老公嗎?你真愛過這女人嗎?你配愛一個女人嗎?如果我是賀,我會把鞏的日記掉在晨的臉上然後去把鞏斬死!我不想宣揚暴力,但這的確是我的想法。

賀給我的感覺就是個自私而且有潔癖的男人,他愛晨,但卻是不懂愛的人。因此對於晨的出軌,他由一開始就預定了晨應該跪下認錯的劇本,而晨的狡辯及提出他曾得到晨家的幫助深深傷害了他的自尊,才令他非要將晨置之死地不可。我不知道現實的作者是怎樣的人,但我衷心希望他並非文中所表現那麼高大尚。

而正因為這種不合理,令我決定執筆寫一篇同文。我覺得男主應是一個有血有肉有眼淚的性情中人,而不是原文中只會總想著是高高在上強調自己受辱的復仇男。所以本同人中我加入了不少本人對角色的想像和重塑了部分原著的心路歷程,還加入了賀與晨離婚後的各種際遇和一些角色來給男女主作對比與激發。正如我為什麼選作本同人的題目,我認為如果一個人心中沒有點激情,那他是不會懂得去愛別人的。

此外,相信包括我在內的大部分讀者看完《我救》後都會有過一個困惑:到底愛情是不是都會輸給了性慾而引來背叛呢?這可以算是一個哲學的問題,很難有一個標準的答案或公式,因人而異,也因時而異。只能看兩人相遇在什麼時候。

很多人會認為晨的淫蕩是不可饒恕,我曾經也是此中一員,但我後來發現的是:一代女神的蓉妹妹給她的靖哥哥帶的綠帽子還少嗎?怎不見人出來聲討?(說笑^^)

事實上今天的社會,仍有很多人都對女性的性慾保留著有色眼鏡,認為女人好色就是對自身的不尊重。但食色性也,女人的性慾本來就是上天安排的,越漂亮的女人天生女性汗爾蒙往往就越高,所以性慾上會比較易受自然反應影響,有什麼好怪責?換個角度,你媽不做愛那有你出生?所以用一個女人在床上的表現去評論她的好壞對她真的很不公平。

我並不是給晨的性慾洗地,而是認為性與愛的價值是由人所決定,性慾少又或保守的女人不代表就不會為性而出軌,重點還是當事人本身對自我管理能力的高低問題,所以不好將晨的評價跟她的性慾劃上等號。

而很多人總執著在女主只能愛一個人這事上,這也並不合理。事實上人的情感從來都是豐富的,不管性慾還是愛情,重點只是當事人如何取捨。同時愛上兩個或多個人,或在愛情與慾望間爭紥都是人性的一面,沒需要考量一個百分百的思想標準。

以前我是不明白為什麼總覺晨愛鞏比賀多,但一個偶然下,我對晨的愛情觀多了一種新的看法,也成了寫本同人的原因之一,這部分寫在第三章。

當然,能否專情是一個考驗人性的硬指標,一份愛情的價值在於當事人的付出,如果愛一個人卻不願意為對方做任何犧牲,那這人的愛不過是體內的化學反應,連個排泄物都不如。

出軌文中的女主通常最可恨的並不是移情別戀,而是她們對兩邊都表現出愛的要生要死,卻又不願意去選擇,總是貪婪在左右逢源之中。既不捨對丈夫的感情,又迷戀著新歡的快感,最終傷害所有人。這不是她們愛的不夠深,而是她們對人生的體悟出了問題。

晨雖然在鞏前表現了她慾求不滿的一面,但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家庭,這說明她不是腐到骨子裡的壞女人,起碼在原文中沒壞到這地步。可惜她並沒有成長,直到最後都沒能明白自己的錯誤在那裏。幼稚,的確晨在整套小說中一直存在的特質。

然而,一個人幼稚與否,看的是人生經歷,而這並非一時三刻能改變的。事實上如果晨的思想真的能成熟,那會有些故事?所以單以原文的時間段而言,期望晨會在小說內會改變一個值得原諒的女人,是不是吹毛求疵了?

但這代表她永遠如此嗎?不是,起碼我不認為她不會成長,只是原文沒真正給她成長所需要的時間和土壤而已。

我們總習慣用「罪與罰」的思維去想背叛,要犯錯的人付出代價。但換個角度,我們從受害者的心態去想,他們真的想懲罰那個自己心愛的人嗎?我沒這經驗所以沒有權威,但我相信如果上主給他們兩個選擇:任意懲罰背叛者或時光倒流讓他們回去阻止背叛的發生,絕大部份有感情的人都會選擇後者去挽回自己的所愛的人。只是,現實中這些受害者往往只能選擇逃離,或在自己胸口插上一把拔不掉的刀後再給自己加冕一頂原諒帽。

我很多年前曾看過一個統計,對象是因不忠問題而需要輔導的夫妻(沒記錯是台灣的統計,時間跟我看《我救》的時間差不多所以印象特別深刻),當中超過六成選擇了原諒,而且男女分別不足百份之十。但這六成人中的近八成最後仍會因為心理創傷而在八年內逃不掉離婚的下場。尤其選擇原諒女方出軌的男性絕大多數會在頭兩年離婚。這顯示男性在出軌問題上受的心理壓力比女性更大。能走撐過八年的夫妻,也只有不足一半的人在十五年後認為自己真的已經走出了陰影,雙方的感情真的能得到修復。這些還是在心理輔導下的數字,沒法統計的個案恐怕更是誇張的少,也就真正能跨越傷痛的夫妻恐怕一百對只有一對。這是個很灰暗的數據。

出軌,就像婚姻的第四期癌症,一旦出現便是一種近乎等死的狀態。不過!不過!不過!重要的事說三次!在成功走出陰影跨過十五年的夫妻,他們的平均恩愛指數都比沒有發生問題的夫妻高。用調查的總結認為是:因為痛過,你才會珍惜幸福並非必然。

雖然,從慨率而言,能重圓的夫妻都算的上是小奇蹟。但人生是一條很長的跑道,每人總有跌倒的時候,可怕的從不是跌倒,而是你失去奔跑的勇氣。只要你敢跑下去,你就能有希望!

原著簡稱雖叫《我救》,但原文中的賀只是想將婚姻維持下去,並沒有做過任何事去挽救回對方與自己的感情,而晨雖然有嘗試,卻沒意識自己的問題,這實在有點愧對《我救》這名字。我常說現實比小說殘酷,那為什麼不能給小說留點光?所以我想給這個充滿壓抑的故事寫一個有希望感的結局,給大家一個安慰,也是給我自己的一個安慰。

如果閣下是原著死忠,或總覺得應該報仇雪恨的話。那抱歉,本文也不適合你。又或者閣下是現實主義者,那不好意思,本同人也許寫得太美好。但是,如果閣下跟我一樣,被《我救》一文的背叛而被虐的很壓抑,想在殘酷的世界中找回一點暖意的話,希望我這同人也許能給閣下少許安慰。

不過先旨聲明,因為原著太壓抑,所以寫本同人時只以記憶中的大概內容加上一些論壇討論中的節選寫作而成。沒有認真回讀所有細節,所以中間如有涉及原著的內容有所出入的話敬請見諒。

還有因為有部分場景設定在國外,所以故事要避開新冠,設定背景時間為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因此故事中的一些東西出現的時間提前了。

故事分以下部分

第一部:回歸篇

痛苦本就是人生的一部分,真正的放下並不是不再痛,而是你能在這份痛苦中找回自己最寶貴的東西。賀在十二年後決定回到北京,找回這份自己曾經放手的愛情。在翻了幾次車後,漸漸成熟的司機終於衝過了低谷中的隧道,兩個受傷的人終於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第二部:賀篇

世上沒有完美的東西,王子往往腎虧,公主多半痴肥。賀自述這十二年中,自己從身邊的人和自己的經歷中明白到自己的性格才是他痛苦最大的根源,最後他為什麼決定改變自己來面對晨。

第三部:晨篇

婚姻其實是件殘忍的事,因為我們搶走了他媽的心肝和她爸的情人。晨對賀坦白當初自己的不成熟,這十二年對賀的思念和鞏最後的死有餘辜,及她從父母對她的保護和她對女兒的愧疚中,從新審視了愛情、親情與責任之間的關係,令她能真正洗心革面過上一個不一樣的我。

彩蛋:

活得幸福才是對失敗最大的報復。賀與晨真正的重新開展屬於他們的幸福。

最後,想跟天宮小說群的眾位朋友說聲抱歉,因為我沒對QQ開放私隱授權所以被注銷了帳號,重新註冊後紀錄也沒了,找不到回去的路。但天下無不散之筵席,那就就此別過吧。

還有是借用了幾位群友的名字與特色,希望別介意。這也算是我對你們的思念之情吧!謝謝大家給了我一段快樂的時光。

廢話有點多,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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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其實我是個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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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能原諒我嗎?」

「你讓我怎原諒你!?長痛不如短痛!放手吧。」

「好,只要你為我做一件事。」

「你說吧。」

「陪我最後一夜,我只求你能再愛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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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的北京,朝陽初露,散發著朝氣的光芒。

大學的校園區內一遍熱鬧,這是入學的時刻,是青春的時光。我駕著車,把女兒送到了久違的校園。借著老同學在這裡當領導的關係,我將車子駛進了園區,把女兒送到了教學樓的大門。

「爸,你先逛一會,我辦好手續就下來找你。」

「你去忙吧,我先找舊同學聚聚舊。」

「好吧,那午飯見。」

看著女兒青春的背影,一幅泛黃的影像在我回憶中跳了出來,在我胸口上不經意地撞了一下。我深吸了一口氣,平息了心中的鬱悶,然後苦笑起來。

壞丫頭,明知道我多年來都在逃避,但卻偏偏選擇回到北京。我明白她的心思,而我也下定了決心,但當我再踏足這座城市,心中卻一遍茫然。

我環視了一圈,四週的環境令我想起自己上大學時的樣子,雖然地方不同,但依稀帶出了回憶的輪廓。人說觸景傷情,但很多時,觸景只是借口,傷一直在人身上。而我,是個帶著傷口的人。

我叫賀,是一個離婚十二年的男人。離婚的原因是我的妻子—晨跟被我收留當司機的民工—鞏出軌了。

我從當時只有六歲的女兒口中聽到她撞見妻子與奸夫在床上偷情的事實,雖然我最後揭開了鞏只是處心積慮的想透過搶走晨來謀奪財富,並把這陰險的男人送進了監獄,但我卻救不回自己的婚姻。我不算是懦弱的人,但在追查過程中揭出來的一幕幕謊言與背叛卻令我的世界從此崩潰。

我沒法接受一直相愛的妻子竟然愛上一個如此低劣的男人,為他做出了種種背叛我的行為,還被他設計懷上他的孩子而墜胎。即使晨最後後悔了,並哀求我能原諒她,甚至跑到德國去逃避離婚的結果,但我仍是沒有讓她如願。

雖然感情的變化是一個複雜而難以控制的事情,我們很難去定義誰是誰非。但一份婚姻的重點並不在於感情,而是當事人怎樣處理彼此的關係。出軌對夫妻最大的傷害,其實不是肉體的背叛,而是欺騙。因為我們彼此依賴,所以這刀子自然直插入對方心中的最深處。

曾經,我以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中的男人,因為擁有最完美的愛情;我娶了自己的初戀,一個能令我心動而且相愛的女人。只是我得到了最美好的開始,卻沒能猜到最後的結局。就如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初戀為什麼結束,我的世界被毁滅得如此突然。在被從後刺了這狠狠的一刀後,我的世界已再沒有我,我從天堂掉進了地獄。

我不依不饒的帶著她奸夫的日記追到德國去,在晨面前展示鞏所記下兩人的偷情紀錄及鞏想如何透過讓她懷孕來奪取她和我們的財產,以羞辱來逼晨簽下了離婚協議。那夜,晨哀求我希望能再愛她一個晚上,但我卻以扭曲的報復來給我們的夫妻關係畫上句號。

在德國回來後,我帶著女兒楚楚逃離了北京。甚至當時我並不想留在國內,而正好國家要大舉擴充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剛好我是金融專業,所以便隨著某國營銀行到香港為國征戰去了。只是,在香港這十二年中,我也慢慢明白另一件事,就是從天堂被掉下,其實並不只有我。對一個孩子而言,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如何傷害自己的父親,這對孩子的幼小心靈而言,是一種一輩子也是難以磨蝕的疤痕。

現在十二年過去,女兒從剛幼稚園畢業的小女孩到現在已經婷婷玉立,到了進入大學的年紀。而她放著國外的著名學府不上,偏要回北京來,心思是很明顯不過。

然而,時間,能改變人容顏,卻不一定能沖淡人的傷痛。人說,離婚後的頭兩年最是熬人,因為你會不習慣對方不在身邊而感到失落與思念。但我發現,原來真正可怕的,並不是不習慣。而是,原來,我早已習慣了對方的不存在。

生活,就是壓在每人身上的大山,逼使著每個人不停以自己的方式去成長。我們總強調人需要獨立、需要獨自面對困難,所以我們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便接受了孤獨,在自己的心中建起了一道高牆,將別人擋在自己的身世界之外,也將夫妻的二人三足,變成了在馬路兩邊平衡地走著的兩人。

就在一條馬路之隔的對面,那個熟悉的人,一直就在你不遠處,不阻礙你的步伐,也不影響你的生活。即使她消失,你也能一直好好走下去。

你仍然是繼續上班,繼續為生活而拼搏,喝著一樣的茶,吃一樣的飯,走一樣的路,並隨著環境的轉變而調節自己的習慣。只是,你明白最大的分別是:那個她並沒有在路的對面。所以最終你發現,原來她並沒有因為習慣改變而消失,反而令思念成為了習慣,讓你總不自覺的想對方。原來,唯一的習慣只是擁有,即使這習慣變成了失去,她的身影永遠也被留在心裡。

終於,十二年後,我帶著對女兒的愧疚,和一直困擾我的遺憾,回到了這個令我不堪回首的城市。

我不知道這決定是對還是錯誤,也迷惘自己是否真能再次面對這一切。但對於無辜失去母親十多年的女兒,我想自己應該是時候去面對一些事。而不是等到那天將帶著遺憾的女兒交到另一個男人手上。

我看了眼不遠處的八九十年代的平房,心中升起一陣煩燥。我很討厭這種平房小區,因為它總令我想起晨與那男人偷情的畫面。這也是我去香港的主要原因之一,那裏沒這類建築。但能刺激我的東西實在太多,民工、日記本、峽西人、避孕套、甚至包括我的床,我經常睡在床上時都會有種晨與鞏就在我的身邊偷情的感覺,這令我在很長時期一直被惡夢纏繞,甚至做了不少激動的事情,令我不得不向醫生求助。醫生說我屬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直至我完成心理治療,已經是離婚五年後的事。而最令我痛苦的是,這病不單困擾了我,也傷害了我不想傷害的人,在我人生留下了沒法補救的遺憾。

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漫無目的地在校園中遊蕩。很多少男少女在我身邊經過,不少人都投來了注視的目光,似乎像我這種大叔在這區域是種異物,但我沒理會。也許是因為回到跟晨同一座城市,這兩天我口中的苦水總是有點泛濫。回憶殺的畫面沒再在腦海中浮現,但一種熟悉的感覺在我胸中徘徊,彷彿學校的空氣都能勾起我對晨的回憶。

我走過了林道,看到附近一個新建的體育館,毫不猶豫的走了進去,上了觀眾台。隨手發了個訊息給朋友,便靠在欄杆看著台下一群在綵排活動的女生,陷入了在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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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就是喜歡這東西嗎?怎麼連點技巧都不會?」

我看著在晨跪在我身下,被我頂住了喉嚨的深處,流出了痛苦的眼淚。雖然不是第一次,但晨其實很討厭這種方式,因為她這年代出生的女人很多認為只有妓女才會用口來服侍男人,所以我和晨一起十年,即使我們也有過不少激情四射的生活,但加起來的次數仍是屈指可數,更別這說如此粗暴的對她。

至於鞏還沒到晨離不開他的地步,起碼他的日記中沒記錄晨有給他口過,只有他順著晨的喜好來討好她,想來是為了哄晨懷孕而不敢強迫晨。但現在我卻抱著晨的腦袋來逼她做著她一直討厭的事。

這是羞辱,是報復,也是發洩。發洩著我心中對她背叛的痛恨。

晨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但現在卻卑微的跪在我身下,按我的指示去學著妓女一樣的技巧。

我看著晨眼中滿是屈辱的淚水,一種扭曲的情緒在我心內瀰漫,是報仇的快感?還是雪恨的淋漓?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在努力忍強著自己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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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那位裝憂鬱的型男,要約不?」

我從回憶中回到了現實,看著遠處向我大叫的男人舉起了中指。但這個一臉帶賤的男人卻視若無睹的往我走來,在經過幾個看了我很久的小女生前說道:

「走吧走吧!這老男人年紀比我還大!女兒都在這上學了!所以沒你們的戲!去去去!」

他的話把幾個女生弄得尷尬不已,一臉羞紅的走開,但仍不時向我回望。我對她們笑了一笑,算是對她們的欣賞表達了感謝。男人在趕跑了女生後走了過來,一面氣憤的道:

「你丫的老小子!年青時泡校花就算了,老了還來泡小妞!你讓不讓人活?!」

我反了一下白眼,雙手一攤,表示了長得帥不是我的錯的無奈。男人對我咬牙切齒了一會,但看了一眼遠處有別的女生在關注著我們,想起要注意自己身為領導的形象,才冷靜地陪在我身邊跟我一起靠在圍欄上裝憂鬱。

「說吧,你忽然從香港回來該不會是女兒上學這麼簡單,看看我有什麼能幫忙的?」

這男人叫純,比我小一個月。他喜歡自稱純潔,但一般熟人都會叫他假純潔。是一名紅三代,家勢比晨顯赫的多,但特別喜歡裝窮,嘴比較賤,不過人品還挺仗義。是少數跟我和晨一樣在復旦大學讀書的北京人。現在剛好在這所大學執教。

「嗯,我想跟晨復合,想來聽聽你意見。」

「能告訴我你們當初分開的原因嗎?」

「不能。」

純作了個誇張吐血的動作,但看我不給面子地對他維持著冷眼,只能作罷地認真起來。

「其實你不說也能猜到。你要避到香港去,那問題自然在她身上居多。你跟晨當初如此恩愛,但還是要選擇離婚,那必然是一個很不愉快的經歷。那你為什麼還要撞上去呢?」

「因為這是楚楚的願望。」

「就一個原因嗎?」

我習慣的摸了一下左邊輩袋內的錢包,沒有回答,而是對他笑了笑。純看著我的沉默,嘆了口氣道:

「女兒不過是借口,你自己放不下才是主因。但愛的越深,傷的越重,她傷了你一次,難保不會傷你第二次。你認為自己承受得住?

而且真心說句,女人愛你時很愛,但不愛你時也很絕情。你有信心她還愛你嗎?

再退一步說,就算她心中仍有你,也對你有意思,但你能忘記她給你的痛苦嗎?

我不想打擊你,但你這想法真不怎麼樣。」

我沒法反駁純的話,繼續保持了自己沉默的權利。因為在回北京前雖然下了很大決心,但當開始接近時,心中也變的越來越不踏實。十二年的時間,我改變了不少,晨自然也不可能停在過去,但我卻回來尋找一份曾經的感情,這可能嗎?我不知道。純看我閉口不語,也就轉移了話題。

「其實你應該想想去找另一個女人,別再吊死在一棵樹上。你看看自己,都帥到掉渣了,剛才我還以為自己看到金城武呢!什麼女人不向你撲來?你還記著那女人幹什麼?!知不知道多少男人在羨慕你?!兄弟!不如你教一下我怎變回去,老子也想再帥回去!」

我打量了一下純,他的臉保養得還可以,只是感官上卻不太理想。雖然跟我同是一米八多的身高,身材也很修長,但腰部的肌肉已經鬆弛完全暴露了他的年紀。而且那大眾化的運動型衣著,更是把他本來的帥臉拉到平均值上。

但事實上純年輕時很帥,被當時女生們叫作復旦的吳奇隆(沒錯!就是四爺!)。不過純雖然嘴很花,卻很專情。除了一個在大三時因對方出國而分手的青梅竹馬外,他就泡了一個離婚的美女老師。

這事在當年可是驚天動地的愛情故事,能媲美楊過和小龍女,可惜那位他的龍兒最後受不住壓力而放棄,令一眾男生惋惜了很久。特別在看著一群女生圍著純安慰他時,男同學們都大叫著要為鵰兄追姑姑,只是一眾護雕聯盟沒能阻止姑姑跳入絕情谷底的決心。最終姑姑跟南海神尼去了,當了滅絕師太,女老師在她媽的「勸導」下辭職回了娘家嫁了別的男人。純無奈下回到了北京,但兩人的故事卻成了在復旦流傳的校園傳說⋯⋯

「其實你也可以,找個好的髮型師弄個合適的髮型,再換一套合身的衣服就能吸引不少女生。」

「真的?」

「不騙你。」

「那你快幫我弄!老子也想再帥一回!」

「可以,我的髮型師幫我弄一次是六千,我這身衣服是兩萬二。你要的話我馬上幫你安排。」

「我靠!」

在體育館出來後,我跟純去換了一身行裝。雖然我跟他說的價格是在對他的調笑,但改變髮型和衣著並沒有騙他。在香港金融界打滾,其中一個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學懂了打扮自己和對每件事的觀察。金融是一個由利益所構成的行業,而利益就有貪婪。所謂的精英,不過是追逐金錢的狼群。他們掌握了各種不為人知的台下交易,將社會的財富紛紛偷入自己的口袋中。

在這圈子裡,大鱷們一吃就是按十億計算的大茶飯,而數量頻繁的八位數字交易則是手下那些狼群的盛宴。但不管上下,所有交易背後涉及太多不能見光的訊息和計算,所以不懂交際與觀察是很難在這圈子立足的。

而且我受雇於國家的銀行,他們對有官方背景的資金都很有戒心,因此除非擁有趙家人的背景,能給他們提供投資政治的機會,否則如何令自己變得受歡迎是一個必修科目。你需要看上去比他們更精英,他們才願意接納你成為一份子跟他們一起賺取數不盡的財富。

為了工作,我一年需用在自身形象上的開銷便幾十萬,這不只用在髮型與衣著,還有健身、美容等很多過去我以為只有女人才會用上的東西我都沒落下,甚至我為了變得更帥氣還做了一個矯正顎骨的手術。此外還有一些能跟人拉關係的不同愛好,如潛水、跑車、手錶、遊艇等等,完全是花花公子般的生活。

不過我是工作關係,對一般人而言其實沒這需要,只要管好自己的頭髮與衣著和衛生就好。年紀越大的男人在髮型上是越不能馬虎的。因為頭髮是最容易被人看到的缺陷,處理得好不好對形象的影響是差天共地。雖然好像沒多少人會留意別人的髮根,但它其實很影響別人的第一印象,所以男人必須注意的是不能讓人看到你的頭皮。因為男人頭髮的濃密度會直接影響別人對你是否精力旺盛的觀感,而頭髮的稀疏正是給人傳遞著氣衰力竭的訊息。而不管是工作還是與異性相處,一個看上去精力充沛的人絕對更易令人信服,所以三十歲後的男人都要有種覺悟,就是千萬別讓人看到你的頭皮!

但男人上年紀後新陳代謝減慢後髮質會變軟並脫落,這正正是給別人送上自己在衰落的信號。很多男人在上了年紀後都會貪圖易打理而留一把短頭髮,亦不會用髮蠟去塑造型,這其實與告訴所有人說你是老宅男沒分別。如果男人希望人到中年仍能給別人一個好印象,有些功夫是不能省。

在此方面,暗啞色系的髮泥是絕大部份中年男人的必需品,因為這不單能塑造髮型,而且塗在接近髮根的位置會令髮色更有層次感和加粗了髮身增加濃密感。如果頭髮已經開始稀疏,可以用一黑一灰混用,下黑上灰這樣效果會更好。還有一些特殊的髮泥,能令人看上去變得更濃密。如果留長髮,那切忌的是透明亮身半水質的髮蠟,過於黑亮的頭髮看起來太柔弱,變相反有種稀疏感。除了裝一下賭神外,對中年男士來說完全是一無是處。但如果兩邊半剃光的髮型,弄少許亮身髮蠟塗在左右的髮根倒能令髮根看上濃密一點。

至於衣著,主要是要看如何配合個人,這需要按每人獨特的體格去選擇。畢竟最好的衣服其實是身材,我們只是通過衣服去顯出人身體的美態。很多人認為高檔品牌的用料與剪裁都會比較好,更能掩飾身材上的缺陷。事實不然,料子只是讓消費者安心掏錢的籍口,穿出來的效果並沒太大分別。除了一些粗制濫造的小工廠,凡有一定規模的品牌也是按著產品目標市場的平均身材比例製作的。你感覺合身只是你接近平均值,並不代表這衣服就能襯托出你的身材。

一般而言,衣物穿戴都是為了修補身材上的缺陷,令人看上去符合各種黃金比例,例如肩膀太斜的人應穿有護肩的西裝來讓肩膀看上去變得平衡。又例如近年流行的馬甲背心,這當中有不少講究,如身高不夠的話別穿平底馬甲,那只會顯得更矮。領口位的要配合身材,有胸肌的要用大領去突出胸部線條,瘦人剛應穿高V領加強烈對比色的領帶去製造焦點遮蓋沒胸的缺陷。肩位的闊度最好是每邊相當於頸寬的零點六。這些都是學問。

並且除頭髮和衣著外,其實很多人的臉上還有一個明顯的短板,就是下顎。事實上由我們年幼時的發育開始,往往因為各種生活習慣的問題而令頭骨的生長處於不平衡的狀態,當中以顎骨最明顯。特別是下顎骨,很多人只要摸一下腮骨的角位與耳朵的距離,就會發現兩邊的角位有幾毫米的高低差。這看似小事,但其實也是不知不覺中影響著人的美醜。因為我們大腦對人臉的辨識中是以對稱為美,所以左右臉平衡的人會令更易留下好印象。而如果沒打算像我一樣動手術矯形的話,男士們不妨在下巴位置留點胡渣來遮蓋這缺陷。

當給純重新裝扮好後,已經是午飯時間。這變回大帥哥後一臉飄飄然的傢伙死賴著說要跟我吃有錢人的午飯,我抵不住他的厚顏無恥,只能讓他跟我與楚楚一起吃飯。

午餐去了三里屯的牛排家,並不算特別貴,三個人的午餐消費大約一千元上下。以純的家底,以每天兩餐算,他連續請客吃上幾年都吃不窮他,但他就是裝作一個沒見過世面的老鄉一樣不停說什麼有錢人啊腐敗的嘮嘈不休,我是習慣了無視,楚楚倒是被他逗樂了,一直笑個不停。要不是能揭純的老疤,我說不定把這對我女兒口花花的大叔掉進護城河的臭水溝中。不過這一餐午飯吃的也算輕鬆愉快,把丫頭哄的很高興。

在送走楚楚後,純忽然說:「我覺得你還是可以跟晨試試看。」

我對純突然的一百八十度湯瑪氏有點摸不著頭腦。純是一副沒好氣地說:

「你太女控,我怕這部同人由純愛故事變成了家庭倫理小說。」

「滾!!!」

「好吧,你有沒有發現你女兒很像晨嗎?」

「她是晨的女兒,相似不是正常嗎?」

「不是,而是太正常。這十二年來我兩次去香港都有看你,也見過你在香港的女人,她跟晨不是同一類型的人,但你卻把楚楚養成晨的樣子。我能看出楚楚是個很愛父親的女生,甚至說戀父也不為過,而她卻沒學著你身邊的女人而是學還在北京的母親。這不單是因為血緣和感情,還說明在她眼中晨在你心中的地位根本沒被動搖過。

也許你與晨有不得不分開的理由,但從你與楚楚身上看,你認為你心底並沒準備好與晨分開,這是你心中永遠的一條刺。

我猜你最大的遺憾,其實並不是真的失去妻子和愛人,而是你沒有努力過去挽救,所以才接受不了失去。

解鈴還連繫鈴人,你們終究要面對。也許結局並不一定美好,但你有這需要試一次。」

純的話在我耳邊徘徊著,我知道他說的是事實,也是我回來的主因。事實上我無法否定一個事實,就是在晨出軌前,我們的關係的確已經變淡。這些年我一直想,如果晨的離開並不是鞏的介入,而是自己離去,那我會怎樣呢?

雖然世上沒有如果,但我明白自己的選擇必定是放手。這不是愛與不愛的問題,我很愛晨,但沒法否認這份愛情在我心中的價值已經變了。雖然我一直認為給晨一個最好的家就是我的夢想,但家已經建好了,晨反而失去了重要性。所以如果沒有出軌的事,我清楚自己會選擇一份放手的愛,那怕我仍會把對她的感情收在心底痛上一輩子。但起碼我不會再糾結。

只是愛這種東西,很多時就是犯賤的代名詞,越得不到反而越想要。所以在知道晨出軌後,我對晨的感情卻反如黃河決堤後沖出了滅世的洪水,把我在轉瞬之間淹沒。我前所未有地感受到自己對晨的感情,同時也是前所未有的恐懼與絕望。

壓抑,也許就是那陣子我能感受到的唯一感覺。即使平時如何理智,在這種壓力下,我就如情場初哥一樣驚惶失措進退失據。雖然說單就戀愛經歷而言,當時的我也的確與初哥差不多,因為我的世界一直只有晨。所以在知道晨出軌後,我並沒做過什麼事令她回心轉意。取而代之的只是各種試探與猜疑,去「提醒」她與鞏要跟徹底分手,但卻從沒想過如何修補我與晨的感情。

然而我是個有潔癖的男人,容不得自己的妻子被沾污,所以其實並沒有給予晨任何包容。即使跟晨攤牌後也是想著透過不停逼問她們偷情的細節,想以批評來否定兩人的感情,先入為主的去發掘著晨是為了性慾而背叛我的「真相」,而不是移情別戀。所以溝通雖是面對出軌的正確方法,但一個有前設的溝通帶來的,只會是彼此傷害。

我盲目相信著晨對我的感情是矢志不渝,認為她的出軌只是因為我「不小心」冷落了她,所以只要提醒就能令她「改過自新」,而她的謊言與為鞏的辯護就是她在拒絕我的感情。然後我便在極其憤怒下關起了自己的心靈,扼殺所有讓她回歸的路。

其實當時我的做法根本是自殺。因為在男女對決中,令男人軟化的方法是女人認錯,令女人軟化的方法是刺激過去的感情。所以當初我跟晨都是完全把男女的思維調反了,自然令事情火上加油。

不管晨是感情出軌還只是貪圖出軌的刺激,用責任去逼她都只會對她造成壓力。她是個任性而心軟的人,即使她選擇了責任都會對鞏感到愧疚而拖泥帶水。所以挽救這段婚姻的方法只能是刺激晨與我過去的感情。

而晨也是用女人的思維來想著刺激我的感情來求我的包容,但這做法只會令我更加決絕。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在理智的處理著與晨的事,實際上我是在不理智中放棄了這段婚姻。

這就是事實,痛苦,不過是掩飾著自大下的懦弱。真相是,當我知道晨竟為一個不起眼的男人背叛我時,我感到很害怕,我害怕這種看上去很無私的愛,我害怕自己在晨的心裡消失。所以對晨與鞏之間的性特別敏感,想以貶低兩人的關係去保留自己在感情上的少許尊嚴而已。

沒錯,我害怕。因為愛,所以脆弱。

我,其實只是個沒勇氣去挽救自己愛情的懦夫。

這時,女兒發來了訊息說今晚在某餐廳吃飯。從餐廳的選擇上,我能猜到她安排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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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喜歡跟他在床上抱著溫存嗎?!你不是喜歡上他的床嗎?!你不是喜歡在我和你的床上跟你的奸夫風流快活嗎?!」

「像你這種淫蕩的女人簡直是對床的侮辱!」

「你沒資格睡在我床上!!」

我把已經一身傷痕的晨拋到地上,擺成了狗趴的姿勢,將被套子保護的利劍,刺進了那曾孕育出我們愛情結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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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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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就是欠一點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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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寬帶未全面普及的年代,不少性知識或趣味對很多人特別是來自農村的民眾而言仍很陌生。如果沒到某些大城市經過特定的社會洗禮,在性方面也就只能留在小學階段。

而晨與鞏,大約就是小學高年級的程度。晨是習慣了被動,鞏是沒錢去接觸。因此,兩人只停留在場景變化的階段而未更深入。就一兩年的時間差,令晨保留了自己幼嫩的花朵。

「好痛⋯⋯⋯能⋯拿出去嗎?」

「你沒跟你奸夫玩過嗎?!你不是覺得欠了他嗎?!怎不把這裡獻給他?!」

晨沒有答話,只是默默忍受自己的初次被我催殘。一絲鮮血在套子上留下了清晰的紋絡,但在我的憤怒中被狠狠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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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走純後,我一個人回到家中,對著四面牆去沉思自己的處境。

這十二年來其實我很少關心晨的事,或者說我並不願意去面對任何有關她的一切。僅有的連繫就只有楚楚。我每年會在寒暑兩假把楚楚送回北京跟晨團聚,但我卻從沒回過北京,一直由我父母代帶。甚至晨唯一一次來香港時,我也是借出差之名逃了。

我就像只駝鳥一樣躲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中,小心翼翼地逃避著自己的傷口。

香港很繁華,街上總是密集的人來人往,這加速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連結,但也帶走了生活精力。對於那些帶著朝氣的人,那裡是個充滿活力的城市,但對我來說,那是一個令我窒息的地方。我無數次走在街上看著擦身而過的人流,都會感到無力。我經常四下張望,甚至在馬路上奔跑,希望尋找到什麼,但得到的只會是沮喪和失落。也許空虛,就是這座城市在我心中的代名詞。

我不是沒試過去投入另一份感情,更兩次到達了談婚論嫁的階段。然而,用一個女人去取代另一個女人,被取代的往往只是一張臉孔,並不會真的的改變你心中的感情。即使你會愛上這個後來的女人,但到頭來不過是擁多了一份還不了的債,原有的並不會消失,卻平白多了一份難以承受的重。所以我最終只是製造了更多的遺憾和一個又一個被我傷害的女人。

只是經過了十二年的時間,有些東西我還是放下了一點。以前的我很傳統,認為愛必須是唯一。但經過了其他感情後,便覺得愛與愛情還是有分別的。

愛是一種情感,是種難以控制的東西。即使你已與別人一起甚至結婚生子,你仍可能愛上別人,又或你仍深愛著過去的某個身影。

而愛情是一種關係,是兩份愛之間的互相認可,所以一對愛侶有互相忠誠的義務。出軌,自然是違背了兩人間的愛情,但如果硬將愛情的義務套入思想上,這便是吹毛求疵了。

當然,並不是每人都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心中會有其他人,但我認為絕多數人需要的其實是第一,而不是唯一。只是我這領悟有點慢,因為我是晨的第一個男人,認為這身份能保留一輩子,所以對忽然削去了「晨唯一的男人」的頭銜自然是十分激動,心中的悲憤也特別強烈。這其實也是我成長的年代與環境還是比較保守,換作今天的年輕人應該大都比我冷靜得多。

在愛情的關係中,最令人受傷的,特別是涉及第三者時,往往是出於比較的心態。也可以說是吃醋。在現社會中,我們總有種固定認知,就是女人普遍比男人愛吃醋,但我卻對這說法抱質疑的態度。我認為男人同樣甚至比女人更愛計較,因為男人的好勝心比女人更強,也比女人更愛面子,所以從競爭角度看男人應比女人更在乎自己在女人心中的地位才是。

所謂男人的「大方」,其實社會道德加在女性身上的枷鎖賜給他們自信,讓男人自我感覺良好而將一些事情放到了心底,如一旦到了某個點,男人一樣會拿出他的小本子跟女人秋後算賬。這看看男人比女人更難接受另一半出軌就知道。

所以男女最大的分別只在於女人會主動提醒男人他接近了紅線,而男人更喜歡裝高深,會拿著刀子在紅線後等著女人。說坦白點就是,男人在吃醋一事上比女人虛偽。

不過人是在錯誤中成長的,不管男人或女人,在痛苦過後自然會自己想要什麼和需要什麼。會學懂對自己誠實。

真心問:我想跟晨一起嗎?

想!一直都想!即使由發現她出軌那天到了十二年後的今天,我沒一天不想跟她一起。只是想不代表我就能克復她給我的創傷。正如純說一樣,愛的越深,傷的越痛。

只是,我同樣不甘心!

面對晨的移情別戀,我沒有去用自己的感情去拉回晨對我的愛,還把一個想回頭的母親趕出了孩子的家。我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也沒盡父親的責任。這矛盾一直盤在我心中折磨了我十二年之久。

事實上最後一根稻草早已經壓在我心中的天秤上,我很想去挽回當初的感情,不管成功與失敗。所以當女兒表示想回北京升學後,一切便順理成章。這就像一些夫妻明明沒了感情但為了孩子而一直勉強維持著婚姻,到孩子長大後便離婚。而我是相反,過去一直壓著自己的感情,現在女兒長大了,反希望自己能面對這份遺憾。

只是,我固然有復合的想法,但晨呢?

這十二年晨身上發生了什麼事,對我的感情還剩多少?或者會否痛恨我?這些我完全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她幾年前結婚了,但又在不到一個月離婚。而看楚楚的反應可能與我有關,只是她沒說,我也沒問。

楚楚把我拉回北京,很大機會是得到晨的默許甚至歡迎,而且楚楚也沒少試探我的態度,還問過我會不會介意晨有過別的戀情,但到底實情如何我並不清楚。

而我對晨有過別的男人是沒太大反應,因為畢竟十二年過去,我不可能期望晨會一直單身苦苦地等著我的回歸。

只是她的心思,我說不準。有著太多的未知之數,所以只能見一步走一步就是。

我收拾了一下心情,做了一會兒運動後就開始為今晚作準備。由於以前在北京的家有著太多不快回憶,所以在去香港時已賣掉。而父母的家只有兩房一衛,我與楚楚一起搬回去會很不方便,所以現在住的房子是決定回北京後才在父母家附近臨時租的,面積不算大,很多在東西仍沒整理好。我翻箱倒櫃的找了一陣,才在一埋衣物中找出一套滿意的裝扮。

我選了一件淺藍色的裇衫,下身是純白色的簡約優閒褲,白色皮帶,外加了一件同色的馬甲。

很多人在選擇衣服時,會有種白天穿淺色,晚上穿深色的習慣,但我想說這很多時晚上穿深色並不是一個好選擇。如果你的目的只是去應酬一下,那是沒所謂,但假如你去相親、約會、或工事上需要別人對你的關注,那晚上的應該穿淺冷色系的衣服會更有優勢。這是因為晚上的場合大都光線不足,穿深色固然不起眼,即使穿得鮮艷也會有種令人覺的明珠暗投的暗淡感。而淺冷色容易給人整潔的印象,特別在昏暗的環境,反顯得有一枝獨秀的意味,只要你自己待人接物的技巧不太差,低調但特出的衣著絕對能令在社交宴會上事半功倍。

而關於馬甲,我再補充一下,如果你對自己的肌肉有足夠自信,那選馬甲時只需一個字—小。選比自己小一號的馬甲,別扣褸子,把裇衫的衣袖拉起,就能營造出肌肉要把馬甲撐爆的感覺。再用髮蠟弄一個帶點凌亂的短髮造型,這種斯文中帶野性的形象,正是最吸引女性眼球的標模之一。而我為了營造一個完美的身材,長期僱用專業健身教練來指導自己作對性訓練,將自己上身的肌肉線條塑造出一個明顯的V型,所以穿緊身馬甲的效果特別強烈。

另外,如果你身高不夠,那記得配上內增高的鞋墊。女性對大約是自己身高的1.05至1.1倍的男性最容易有好感,而男性朋友間則對比自己高5公分左右的人最為信服。所以按亞洲人的標準,男性身高176至187公分的人最易受人歡迎。我身高是182公分,晨是170公分,勉強符合標準,但我還是選了一對高底的皮鞋和加了護腳鞋墊。而且選跟褲子同色的皮帶,令雙腳看上去更加修長。同時髮型也弄高一點,用視覺效果給自己增加高度。

最後要選擇的是香水。在中國會用香水的男人不是很普遍,一般都是用止汗噴霧或香薰代替,但這也是一個敗筆。雖然我們沒有像英國般將使用香水當成禮儀,但如果你想自己成為焦點,那放棄嗅覺的領域就有點虛偽了。

男用香水的選擇不少,但如何配合也是種學問,因為在熟悉香水的人眼中不同的味是有不同含意的,所以對不同的人要就不同場合選擇不同的香水。我就試過為了訓練一個新來的帥小伙的交際技巧,給他噴了一身代表「尋找一夜情」的香水後把他丟進有人間妖域之稱的蘭桂芳的一個夜場中。結果還好,我從一群基佬手上把爛醉如泥的他搶了回來,保住了他後面寶貴的貞操。這事後他對我是感激涕零,在工作上任勞任怨,甚至他還在自己婚禮上說了很多感謝我大恩的話,令我極為汗顏,不知如果那天他知道真相之後會不會來爆了我的菊。

當然,如前面說,既然香水的使用對場合是有針對性,所很難指定某種比較好。對一些講究的人來說,他們會針對見面的對象和場合去選擇香水,但就初學者來說,我們看三個指標:

距離:香水是為了吸引別人注意,首先考慮的是香水能傳多遠。人與人正常交談的距離是五十至八十公分,所以香水的有效範圍感要一米半,即一米半內的人都能嗅到你身上的香味,這才能保證吸引到不同的人。但如果氣味在沒風的情況下仍超過這範圍,那很可能是噴太多,這反會令近的人感到不適。

時效:香水的氣味會隨時間減少,一般香味在使用後半小時至兩小時最穩定,個別能去到三至四小時,所以使用前要計算你與目標的相遇時間去使用。還有是則使用的十五分鐘最好別出門,因為要達到吸引效果的話使用量不會太少,所以開始時會很濃烈,這需要時間去吸收。

香味:其實我認為果香型淡香水這建議真的很白痴,因為男用的果香多指檸檬,這的確給人清新乾淨的感覺。但我想問,那個女人喜歡抱著一個清潔劑一樣的男人?洗廁所的大媽?所以對於吸引女性,混合味的香水才是最適合的選擇。只要不太女性化或濃得混濁就行。

一般來說,那些八卦雜誌都會建議男士先用帶果味的淡香水(濃度5~10%)作起步,這有一定的道理,因為這種香水的調查多是針對男女第一次見面或約會作背景,目的是留下好印象,所以帶果味的淡香水的確最令女性放鬆並留下好感。但事實卻對於大部分人其實沒有幫助的。因為在中國大部分決定使用香水的男人並不是為了對方禮節般的好感,而是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所以淡香水的效果其實並不好,應該用普通香水(濃度10~20%)才實在。至於古龍水(濃度3~5%),那可以算是禮儀性的產物,並沒有多少使用的價值。

但有一個注意的地方,就是市面上的男用香水其實大多不大適合在中國使用,或者說不大適合當季使用。因為香水的研發主要是針對歐美國家和人種,而他們的氣候和中國是兩回事,所以在選擇上我們最好是春夏都用夏季香水,秋冬則用冬天香水,春季和秋季的香水除非香味很獨特,否則可以選擇放棄,這才符合中國的「國情」。

其實一個男人要吸引異性,首先要讓她的眼睛跟你談戀愛。如果你的外表不能令她衝動,那就很難跟她產生激情。晨與鞏的事也是有年代的背景,令鞏能趕上了末班車,換作今天的女人看慣了各種帥哥與狗血愛情故事後,鞏的條件恐怖連入場門檻都達不到。

我弄好了一身裝扮時已經差不多要出門。按楚楚下午離開學校計算,她很可能是先回岳父母的家與晨會合後才一起出門。

今晚晚飯的地點是楊梅竹斜街的Meeting Someone,是北京一家很有名氣的餐廳,以神秘而浪漫的環境著名,是很多年輕男女約會和表白的勝地。我從不懷疑楚楚有戀父情結,因為她拒絕男生的口頭禪正是:「你比我爸帥再說!」但要說她會約會自己父親,我是有點不敢想像。所以我還是預先打了電話去餐廳去核實了訂位,還好,是三位,只是有點特別的是訂台時間比楚楚告訴我的時間早了十五分鐘。

穿過了那地標式的光纖燈入口,進到了餐廳,被侍應領著往內走去,上了一層樓梯後在一個偏廳中間的位置看到了楚楚。只有她一個,看不見晨,但在她左面的座椅上卻有著一個成熟款式的Burberry手袋,是晨最喜歡的牌子。我坐到楚楚右邊,與手袋的座位正對著。

「爸,你是不是太耍帥了?」

楚楚小聲的對我說。我看了一下四周,這廳只有九張台子,六張雙人台,三張四人台。除了我們外有五台是情侶,其餘是全女生。從我進來時差不多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我,當中一台有兩個女生已經舉起了手機往我的方向在偷拍。要不是楚楚對她們黑起了臉,恐怕真會上來搭訕。同樣黑了臉的還有幾位被搶了風頭的小哥。我隨意的笑了一下,喝了一口水,心中想的只是一會怎面對晨。

「你媽媽呢?」

楚楚沒好氣的白了我一眼,默認了手袋的主人是晨。

「她有點事,先出去打個電話。」

我沒說話,一面閱讀餐牌。同時回憶剛才進門時有沒有看到像晨的身影在通電話,但似乎沒有看到這樣一個身影。

這時楚楚看了一下手機,然後有點大聲地說:

「爸,媽讓我們先點餐。」

偏廳不大,楚楚的話基本上所有人都聽到了,當下對我關注的目光少了很多,特別是那幾對情侶,我能感覺到空中的敵意明顯消退。不過仍有兩台全女生的還在偷偷打量著我,也不知小聲說什麼。我沒在意,只是隨意點了幾個菜和飲品。

這是中西混合的新派菜式,通常這類餐廳的在用料上都不會太差,所以選擇上沒有太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唯一需要小心的是進口海鮮,因為進口中國的食品要在海關與食檢之間來回轉一次檢,所以在一些港口偶然會因冷藏設施太滿或人為操作失誤而發生儲存不當的問題,因此在中國的夏天盡量避免進口海鮮會比較好。

約十五分鐘左右所有菜式便已上台,但晨未回來,我和楚楚沒開始吃,只是在閒聊著她剛在學校看到的東西和分享了一下自己上大學時的經驗。

我一直把左手放在台上,偷偷看著自己的手錶。直到第二十二分鐘,一個美麗的身影出現在樓梯上。她來了,那個令我痛不欲生卻又牽腸掛肚的女人。

十二年過去,晨比當年窈窕了不少,但樣子沒太大變化,雖然一些細微的地方仍能看出她的年紀已不小,但化妝的技巧是進步了,令她的氣質也變成熟了很多。她一身輕熟風女風格的配搭,高高紮起的髮髻,配上一對大大的黑水晶耳環,加一身黑色蕾絲連身裙,把她的身材與夜色融為一體的感覺,很好地將焦點集中到她的臉容上。

這時她化了一個黑色煙薰眼妝配上粉藍銀三色的閃粉,嘴上塗的是粉紅色的水晶唇彩,把五官襯托得更加小巧玲瓏。在今天這種環境下,晨的裝扮的確令人有種驚艷的感覺。

「很久沒見。」晨輕輕坐回自己的座位,對我微笑地打起了招呼。

「是的,很久了。你好嗎?」我強忍著自己心中的激動,盡量保持平靜地說。

「還好吧。楚楚說你決定搬回北京來,令我有點吃驚,還以為你不會回來了。」晨禮貌地回應著,因為化了妝和餐廳的燈光比較暗,我難以察覺她臉上的變化。但從她光潔的頸部我看到她用力吞了一下口水,似乎心中並不像臉上的平靜。

「老了,也到了差不多退休的時候,這就回來了。」

「也是,外面怎好都不是家,回來就好。」

晨的話令我不禁皺了一下眉,因為她正是破壞我們家的人。我看了一下她的眼睛,看到她似乎出現了一絲慌亂的頭往後縮了少計,氣氛出現了幾秒的沉默。我呼了口氣,努力擠出了一個禮貌的笑容答道:「是吧。」

這時楚楚馬上出來打圓場道:「我們邊吃邊聊吧,菜都快涼了。」

看著楚楚毫不客氣的拿起了叉子在菜式中亂挑了一通。我跟晨相視而笑,化解了剛才的尷尬,同時我心中為女兒的懂事點讚。

隨著餐具的起落,我們的氣氛也開始變得融洽。

食物永遠是社交上最好的利器,因為它能成為百份之九十的人的共同話題。如果一個人希望自己受歡迎,那最好有三至五樣專精的東西令你在社交場合製造話題,而食物是永遠的首選。我為此也下了不少苦工,例如我能叫出牛身上部位的中英文名稱、有什麼特色、適合那種烹調方法、不同國家的牛肉有什麼分別,還有不同產地甚至品牌的紅酒的特色。如果讓我當主播,我自信不用稿子也叫錄上一百小時的節目來介紹不同的食物。

而且更重要我對自己的說話技巧可是下了不少功夫。令人聽上去感覺有趣而且對你的說話印象深刻,這是一門很難掌握的技巧。我曾讓楚楚上過一家貴族補習班,收費差不多是每小時四千元,而且還不是一對一而是一名講師對六名學生的小班課。教師也不是外教,而只是一些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說的也是粵語。但他們培訓出來的學生成績卻很優秀,如果運換成高考成績,就是全員670分以上,重點:是全員,即所有人都能考上是全國前四的大學。

聽楚楚的導師說,他們必須吸引學生將上課視為比玩樂更有趣的節目,如果一節課有超過兩名學生沒來或有一名學生連續兩次缺席,那這名老師便得滾蛋。正是這種對老師變態的經營方式,這補習社能以不足二十個老師便創造出上億的年收入,在香港眾多的補習社中也僅此一家。我好奇他們的為何能做出這種成績,所以厚著臉皮報了他們唯一收招成人學生的英文雅詩課程(IELTS),發現他們的老師們在表達方式上的技巧真的很出眾,有種令人聽著會上癮的感覺,當中有一些是類似相聲的特點,但更重要是他們對序事的邏輯性要求很高,令人不知不覺便能記住對方想給你灌輸的內容,令我覺得這花費完全不冤。但我最大的收穫是這種高超的說話技巧令我找到了一條提升工作優勢的路,在往後我事業發展給出了巨大的貢獻。而為了學習這種說話技巧,我花了廿多萬去報讀了補習社老闆的說話課程,還進修了身心語言程式學和身體語言心理學等課程,並堅持每天對著鏡子練習演說,這令我在表達能力上是有了質的飛躍。特別是這種主題解說,我有絕對自信只要聽到我演說的人都會有興趣聽下去。

我一邊品評著菜式,並給晨和楚楚母女解說著不同食材的配搭,同時一邊將食物切成小件放到她們盤內。

晨一直微笑著聽我的解說去品嘗我送給她的食物,並沒顯得太熱情,但目光卻很少從我臉上移開,經常與我的目光對望,但我們都默契地不時改變自己的視線。晨前臂的肌肉一直拉的很緊,顯示她即使沒在吃東西時仍是很用力地抓著餐具,這是個蓄勢的動作。

我腦海中浮現兩個畫面,一個是韓國電視劇中準備將出軌丈夫及小三捅成串燒的原配,另一個是看到獵物正準備獵食的痴女。第一種我在現實中沒見識過,但第二種倒是遇到過。

人說小說源於生活,我認為AV其實也離不開現實。電影中不少痴女利用職權來玩弄下屬在現實世界其實並不少。

在我們銀行曾有一位女高層,本身丈夫也是另一家大企業的老闆。夫妻都是紅二代,兩人的爛事在行內倒是出名的很。而我很不幸地在一次週年晚宴上正好被分配到跟她同桌,當時她的手正正就跟現在的晨一樣。但不同的是她對我眼中是毫不掩飾的慾火。晨吃東西時好歹會看一下食物,但那女人是一邊看著我,一邊把食物放進嘴裡後還含著叉子在吞吐,令我完全感受到那傳說中一百公斤的壓迫感並不吹虛。萬幸當日我有駕車可以不喝酒,所以我死命把那女人灌醉後將一位跟我同部門的老哥頂了上去。

這位老哥很行,外號太平山之狼,本名鐘X山,所以又叫中山狼,我們叫他狼哥。一家已移民國外,只他一個在香港過著夜夜換妹子的生活。那夜他可憐我一個男人帶著女兒不易,不忍我被那38:38:38的人間凶器催殘,所以代替我慷慨就義了。不過他的英勇善戰也不是浪得虛名,一星期後他就成了部門主管,年收入破入八位數的境界。

這事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將床板當作跳板並不是女人的專利。有野心的人大有人在,只要機會出現,就會有人往裡面沖。看看亞洲鴨王陳震聰跟曾經亞洲第一女首富龔如心的事,陳拿了二十億港幣仍不滿足,還想用假遺囑去謀奪龔的近二百億美元遺產。在法庭上,陳拿出一大堆與龔的性愛錄影證明自己與龔是真心相愛,龔願意將違產給他。讓法官看他一個四十多歲的醜男跟一個近七十歲的老婦的性愛片段。而香港法例要求法官須要一秒不少去看完。我真心為那看足幾十小時重口味AV的法官默哀。

根據媒體引述證人供詞說,龔與陳跟晨與鞏其實很像,平時陳跟在龔身邊就如太監侍候主子一樣恭維著,但到了床上就是另一翻嘴面。而龔對陳明顯也是有感情的,只是她心中卻一直記掛著失蹤的丈夫,亦不願將丈夫的財產交給陳。

我覺得鞏跟陳震聰其實也就是同一類人,只要機會出現,他們就會想盡辦法的去謀奪這些不屬於他們的東西。這種人充滿在世界的每個角落,你永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跳出來將你身邊的東西搶走,即使晨沒遇上鞏,也可能有陳李張黃何在等著,令你防不勝防。

所以從另一角度看,其實仍是我與晨對世界的認識太少。不說晨這千金小姐,即使是我,在離婚前對世界的認識還是不足。因為我太一帆風順,沒在低下階層打滾過,也沒能掌握人性的貪婪,不明白飛上枝頭對人心的誘惑有多大。將自己最寶貴的東西不設防地丟在當眼處任人窺視,這不是自己招賊是什麼?

而更重要是,我太看得起初戀這回事,覺得我與晨的感情不可動搖。網絡上有句說話叫:不要去試探你的愛情。這話說得很好,因為人性是浮動的,你永遠不能保證對方什麼時候處於低谷而被人攻陷。而一旦出現失守,這種傷害很可能是毁滅性的。所以如果你重視自己的愛情,那麼就應該不時為它加固來保護它,而不是一句信任對方便把她放著不管。可惜這道理我明白的太遲。

不經不覺飯菜已大半下了肚子,晨繃緊的手也開始有點放鬆,由一直抓緊到忽緊忽鬆,目光也變得明亮,感覺就像我們剛戀愛時她看我的眼神,只是說話並不多,更多時間只是在聽。

「媽,你這個週末會去那裏?跟我們一起去釣魚好不好?」楚楚向著晨說。

晨皺起眉頭,有點無奈地看著女兒,又偷偷向我望來。我沒有表態,裝作若無其事地看了一下四周。

這時我看到不遠處正有一個女人在看著我,這是一個很漂亮的女人,樣子看不出年紀,但成熟的氣質並不是二十來歲的小姑娘能有的,所以我猜真真年紀應是三十三至三十五之間,穿著杏色的露肩緊身上衣,米色高腰修身長褲,因為坐著看不清身高,但看枱下修長的美腿,身高必定在170公分以上,雖然有點瘦,但看上去比晨更高䠷。而最重要是她的氣質很傲氣,眼神有少許眯起,屬於典型的冷艷御姐型風格。

這女人的氣勢很罕見,晨的美貌雖與她各有千秋,但這股銳利的氣質晨是比不上的,這是個比晨更出色的女人。我跟她對望了幾秒,這時晨沉聲道:

「不了,那天我要陪男朋友。」

我能到胸口一窒,滿臉疑惑的看向晨,她對我揚了一下眉說:「那天他生日,我要陪他。」

我對晨這話可信性存疑,但不能否認她這似是吃醋的話令我感到很不適,眉心皺的很緊。

「媽,你什麼時候交的男友?讓我看看!」楚楚倒像個沒事人一樣跟晨說。

「最近的事。是個年輕的小鮮肉呢!」說著晨拿出手機向楚楚炫耀起照片。因為角度關係,我沒看清楚那男人的臉,但感覺很年輕帥氣。只見楚楚的手指在晨的手機上不停滑動,滑過大約十幾張單人照後把手機還給晨。

「媽!你男友真帥呢!那天帶來我認識認識!」

「好呀!不過他現在不在北京,那天找個機會我們一起去見他。」

看著晨與楚楚的對話,我能感受到自己心中有團火在燃燒。是憤怒?還是妒忌?我不明白。其實我只是晨的前夫,即使晨現在有男朋友甚至跟別的男人結婚我也無權過問,但我心中就是很不快。也許我心底仍想著楚楚拉我回北京,那晨應該就是跟當年離婚前那副對我認錯求我原諒的樣子。我能感覺自己我臉色很黑,我知道自己開始激動了。

「失陪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間。」

說完我直接起身往洗手間走去,希望平伏一下心情。在轉入洗手間前偷瞄了晨母女,看到兩人在吐舌頭偷笑,一副剛做完惡作劇的小狐狸樣子。那可愛的表情令我心中一暖,但胸口的刺又忽然紮了一下,痛入心肺。

我在洗手間洗了一下臉孔,腦中想著晨剛才的表現。如果單說美羞,晨這身打扮無疑是艷光四射,但我留意的卻不是這些。晨出現時手上雖帶了手機,但實際上卻是帶了化妝袋。而她臉上的粉妝明顯比額頭上鮮艷,似是剛補上去,所以她剛才很可能是去重新化妝。只是奇怪的是我們所在的偏廳也有獨立洗手間,她根本不需要走到外面去。

而煙薰眼妝雖然時尚,但與晨這身輕熟風其實並不配搭。加上晨補妝的位置是眼部與兩邊臉頰。所以她可能是哭過,煙薰眼妝是用來遮住哭過後發腫的眼袋。只是她為什麼要到外面哭?還預知自己會哭?我一時間沒想到原因。

而另一個我留意到的,是晨手腕內則有一個紋身,是一組文字,從格式上看似是一個日期,而且看紋色似乎已經紋了不少時日。到底是什麼日期需要令她紋到自己身上呢?是她與別的男人的紀念日嗎?但如果這樣的話她為什麼沒跟對方一起?這有著不少疑問。

對著洗手間的全身鏡,看著自己變的得極為出色的外表,我自信如果自己去當男模也必定能成為最頂尖的一群,畢竟這十二年花在這身皮囊上光是錢都幾百萬,能不好才怪事。但愛情並不只靠外在,否則當初晨也不會看上鞏。一想到鞏,我的心就很亂,那張在我面前講述自己如何跟晨偷情的面又一次沉現在我腦海中。

他憑什麼來搶我的老婆!?

想到剛才晨對楚楚炫耀的照片,那年輕小鮮肉的輪廓,難道晨喜歡年輕嗎?這不能排除這可能,有些女人就特別愛好年輕人,而鞏就比我年輕。如果這樣的話,我跟晨還可能嗎?即使回到一起,她又會不會再一次背叛我?

我不停洗面希望洗掉心中的煩躁,但一陣恐懼與苦悶卻在我心中徘徊。最後我不得不在洗手間做起了單手倒立,讓自己的精神集中到控制身體的肌肉上。還好這是衛生間是單人間的設計,而且很乾淨,做完倒立後洗洗手就行。做運動的方法很奏效,令我能從負面情緒中解放出來,只是我離開洗手間時已經近十分鐘的時間。

⋯⋯⋯⋯⋯⋯⋯⋯⋯⋯⋯⋯⋯⋯⋯⋯⋯⋯⋯⋯⋯⋯⋯⋯⋯⋯⋯⋯⋯⋯⋯⋯

性,除了是人對感情的表達外,還帶著平伏不滿的作用。不管你多痛苦,在肉慾離體的一剎那,你都能得到一絲安靜。但可惜的是,有些時候,當你將憤怒掉出了身體,痛苦卻找上你的靈魂。

我離開了暈過去的晨,躲進了廁所中。這一刻我很想擁抱,但身邊只有冰冷的馬桶。

「嗚!!!」

無意義的哭泣聲終於在我從口中喊出,雖只是單單的一個音節,但崩開了我的眼睛。無聲的哭號在我喉嚨與口腔間迴盪,我抱實了帶漂白水氣味的陶瓷,希望能尋找一絲溫暖,但最終我只是無力地倒在涼涼的地板上,直至流乾了最後一滴淚水。

⋯⋯⋯⋯⋯⋯⋯⋯⋯⋯⋯⋯⋯⋯⋯⋯⋯⋯⋯⋯⋯⋯⋯⋯⋯⋯⋯⋯⋯⋯⋯⋯

當我離開洗手間時,驚訝的看到剛才跟我對視的美女正站在洗手間的門外。

「帥哥,能談一會嗎?」

她半靠在身後的金屬屏風上,雙手抱胸,一面淡然的道。這時我近距離看著她,給我的感覺比剛才對視更強烈。除了令人驚艷的美貌與氣質,她身上的香氣也很有品味,並不是單純的香水味,而是配合自身體味而特別挑選過的味道。一般人的體味並不濃烈,所以不會留意當體味與香水混合後是會改變香水的味道。最常見的變化是身上油份太多,令香味變得混濁,所以吃素的人用香水效果會比吃葷的人好。

眼前美女身上的香味濃而不烈,令身邊的人有種提神的效果,但我能分辨香味中屬於香水的比例不算很高,可能是這美女的汗腺比較發達而且飲食口味也比較濃烈,但因個人衛生做得很好而沒有留下濁味,這情況在川妹子身上比較常見。

我很好奇這位美女絕不像會搭訕男人的人,而且抱胸是自我保護的動作,並不是主動認識朋友的表情。加上她的婚戒很明顯,戒指的鑽石特意往外露,就像在提醒別人她已婚,不接受追求一樣。而且我注意到她說的是「談」而不是搭訕常用的「聊」,這是用在工作上的用字,倒令我來了興趣。

「好的,請說。」

「你的走路的姿勢和動作都很標準,當過模特兒嗎?」

「不是,只是為了工作方便學習過儀態而已。」

「那你對近幾年那些娘腔腔的韓風有什麼看法。」

「為什麼這麼問?」

「我覺得你的成熟氣質正是現在模特兒界需要的,很有潛質能紅一把。」

「你是星探?」

「我是經理人。」

聽到美女的回答,總算明白為什麼總盯著我。只是她給我的對答感覺很奇怪。

「謝謝您的賞識,只是我的興趣不大。」

「不試試看?我覺得這工作很適合你。」

「不用了,我年紀其實已經不小,已經準備退休了。」

「這麼早退休好嗎?」

「賺夠了就退,沒什麼不好。」

「我知道你不差錢,就你手上的手錶價值已不止兩台大奔。」

我對美女的錢光感到驚訝,因為我手上的確是一只愛彼的Royal Oak Concept Carbon,售價是一百八十萬港元。但男人愛手錶是正常,很少有女性會懂得分辨手錶的價值。

「你知我不差錢還找我?」

「我覺得你差了激情。」

「激情?」

「是的,我能感覺到你這人其實很憂鬱,雖然你很富裕,但過得並不快樂。就像一片泥沼,即使丟下兩顆石頭也翻不起一點浪花。所以我覺得你有需要試嘗一下不同的生活,去尋找自己想追求的夢想,讓你的世界回復精彩。」

美女的話讓我為之一窒,心中出現一絲漣漪,因為它令我捕捉到一個問題,只是眼下未及深思。

「也許如你所說我的生活欠缺了激情,但也不一定需要當模特兒吧?」

「不,不是當模特兒,是當我旗下的模特兒。」

「你捧紅過很多人?」

「你會是第一個。」

「你不會告訴我我是第一個跟你簽約的人吧?」

「沒錯。」

看著眼前美女一臉冷淡的回答,感到自己的心臟有點不勝負荷。只是美女似乎還是嫌我的心不夠強大。

「如果你現在加入,那你還將會是我公司第一位員工,我相信你能在這份工作中得到最大的滿足感。」

我暈!大姐,你行!

「謝謝閣下的好意,我想自己還是年紀太大,不適合這份工作。」

「年紀大不是問題,重點是你希望自己在激情中奮鬥的男人?還是在憂鬱中等死的懦夫?」

聽到「懦夫」一詞,令我又一次心神為之一盪。「激情」與「懦夫」兩個詞開始在我腦海中徘徊,一個天秤悄悄豎立在我心中。

「你不用現在回答我,想好了連繫我就是。我公司剛成立,還有不少東西需要準備。」

美女說完後伸手露出了她手中的電話,上面是她微訊的二維碼。我鬼使神差地也拿出手機加了她作聯絡人。這時才知道她叫桃子,成都人。

「你決定好就找我吧,希望不會太久。」

說完桃子就回到自己的桌子去,這時我才留意到她桌上另外三位竟全都是美女,只是在氣質上全被桃子壓了下去才被忽略了而已,而且重點是,剛才偷拍我的女生正是她們當中的兩個。

而當我回到自己座位時,我看到晨跟楚楚的臉色都很黑,似乎剛才我跟桃子談話的情景落在了她們眼中,對我加了桃子的連絡人感到很不滿。

「爸,那女人是誰啊?」

「模特兒公司的,問我有沒有興趣當男模。我覺得在北京也沒事幹,便加個聯絡人再考慮一下。」

聽到我的解釋後,晨跟楚楚都露出了心中稍安的表情,只是戒備的意思很明顯寫到了臉上。我試著說一些話題讓母女兩放鬆,但效果似乎一般,兩人總是心不在弦,不時偷看向桃子她們。一頓飯的後半部就這樣在奇怪的氣氛中渡過。

當我們吃得差不多時,桃子她們準備走了,但其中一個女生忽然走了過來伸手搭在我的肩頭上。

「你叫賀吧,我叫詩詩,希望盡快能在桃子公司看到你,那我們便能一起做同事。」

接著詩詩又對著楚楚說。

「小妹妹,你的氣質也很好,很有做模特兒的潛質,要不要一起來試試?」

這時我看到晨拿住了叉子,而且手抓得很緊。這次痴女的形象沒再在我腦中出現,我百份之一百肯定這是要捅小三的節奏。

「不用客氣,我覺得自己還是保持清純的心境比較好。」

楚楚向詩詩丟了口大釘子,但詩詩似無所覺地繼續說。

「做模特兒跟心境沒關係吧?你要不要認真考慮一下?」

這時我忽然很懷念純,我覺得他招牌式噴血絕對適合我現在的心境。萬幸這時桃子過來拉住了詩詩,繞過了楚楚對著晨說:

「不好意思,我們公司剛成立,正是急需人材的時候,有點唐突,希望夫人您別介意。」

晨聽到桃子的話,面上的表情鬆了一點,拍了一下楚楚,才回應桃子說:

「是我們不好意思,讓你見笑才對。」

「其實夫人也很有潛質,要不要也跟你先生一起來當個兼職玩一下?」

晨似乎對桃子用的稱呼很滿意,點頭問:

「能告訴我你為什麼招攬賀嗎?」

「嗯,因為他看上去很有錢,就算我懶他薪水都沒關係。」

噗呲⋯⋯⋯⋯

我把嘴中的飲品噴了出去,同時有種想撞牆的衝動。大姐!敢情你剛才是當我凱子!

桃子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繼續說:

「而且他還自帶一身傳奇裝備,我不但不用付錢給他打扮,把他拉出去還能給我撐場子長臉子,這種凱子是打著燈籠都不好找。」

二段擊!桃哥,你行!

我是給桃子的黑色幽默打敗了,但晨與楚楚則被逗得笑了起來,一場無硝煙的戰爭就此在笑聲中落幕。我們追加了甜品,六位美女在我身前說起了開模特兒公司的大計。

人生的許多憤怒與痛苦,其實並不如想像中可怕。回頭一看,說不定只是一場笑話。正如劉德華曾因穩婚一事而形象受損,之後他在《開講啦》節目中,一位現場觀眾問他:「你有缺點嗎?會跟普通人一樣粗心犯錯嗎?」劉德華答:「我當然也有粗心,我結婚了但忘了告訴你們!」當下贏來全場掌聲。以平常心看人,以真誠待人,以幽默示人,自會有另一番天地。

當我們離開餐廳時,桃子沒有再向我提當模特兒的事,但她公司卻多了一個合夥人和拿下了第一份廣告合約。而晨則多了一個朋友和生意夥伴。

我們全都盡興而歸,在停車場互相道別後各自驅車離去。我和楚楚是最後離開的,看著晨的座駕駛出了停車場,消失在我視線中才準備開車。這時楚楚對我說:

「爸,你剛才吃醋了是不?」

我沒理會丫頭的話,自顧自的在查找著導航系統,畢竟外出多年,有點不認路。

楚楚不依不饒地撒著嬌。

「爸,你剛才去廁所時拳頭握的很緊,是不是在生悶氣?」

行!臭丫頭學會了留意我的身體語言了!這時楚楚沒理會我越來越黑的臉,繼續調笑道。

「爸,你要加油啦!快點向媽表白把人搶回去,否則媽被人娶走了你真不知那哭去。」

看著楚楚得意忘形的表情,我終於忍不住對她咆哮起來。

「夠啦!你別以為我看不出那個是都敏俊!!」

「我靠!你不是記不住他的樣子的嗎?!」

靠!果然是他!

看著楚楚一面崩潰的樣子,我暗叫一聲僥倖。說真的,我對韓國的男星是一個都記不住。而且剛才楚楚也有心不讓我看,所以我根本看不清手機的照片。但晨既然說是她男友,那只有單人照就很奇怪了。而且楚楚到北京升學的事起碼半年前已通知晨,晨今天會出現自然是對復合有一定心思,所以現在結交男友的可能性不高。加上楚楚既然想我跟晨復合,那自然會盯著晨的事,但她對晨有男友卻如此自然,說兩人沒鬼祟真是白痴才相信。

而剛才桃子提到韓星,我才想起晨跟楚楚都是《來自星星的你》的粉絲,特別是楚楚,青春期的少女對偶像基本上是腦殘級的。所以剛才的事我肯定是楚楚主導的惡作劇。至於記住這事是因為楚楚有好長一段日子跟晨的關係並不好,而這事是少有拉近她們距離的東西,所以我印象才如此深刻。

「但爸,你剛才真的吃醋了嗎?」

我沒有回答。

「告訴我啦!爸是不是聽到媽說有男友而吃醋了?」

我不理女兒的死纏爛打,專心駕車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楚楚對認識桃子感到很高興,不停說著剛才的事。桃子是一個行事作風和談吐都能用帥氣來形容的女人,她說了一些自己如何趕色狼打領導的經歷把楚楚當場拿她當偶像。只是我是覺得不太真實,特別是看到她車牌後馬上偷偷問了純是否認識桃子,而純回了一位軍方大佬名字,然加了句:躲遠點。

好吧,果然是社會我桃哥,人狠話不多。

竟然是一位紅二。在這說一下,其實沒副國級或以上的長輩不能算紅二/三的,只能算官二/三,兩者是完全不同層次的概念。雖然一些官字頭可能比普通紅字輩有錢的多,但紅字輩往往一句說話就能要了姓官的命。

而桃子這種出身軍方的紅二代一般不會太富裕,甚至能用窮來形容,但大都是彪悍的沒邊的主。而且如純說,普通人乃至一般的官二甚至中底層幹部的遇上氣們絕對是兜著走,所以躲遠點沒錯。

不過我對桃子的背景沒太多興趣,確認了身分就行。我想的是桃子剛才說的話:我到底想當懦夫還是想追起來追逐夢想的人?

懦夫?夢想?

我在香港聽到最多的一句說話,是出自周星馳《少林足球》中的對白:「做人如果無夢想,跟條鹹魚有什麼分別?!」

這是香港最廣泛用來鼓勵職場新人的說話。每次我都帶著偷笑與哄騙的態度去跟新人說這句說話,因為我總有種認知,就是周星馳就代表搞笑與低俗,所以對他的對白從來是不屑一顧的。但很多時一些說話,並不會因為它是以幽默的方式表達而磨滅它背後的道理。所以真正低俗的是我失去光芒的靈魂。

曾經,我也有一個夢想,我想給晨一個最好的家。

只是,這個夢想在楚楚六歲那年告訴我看到晨與鞏出軌後就崩了,崩的很徹底。因為我的夢想由晨而來,沒有她,我自然也不再有夢想。

所以從那天起,我就是條鹹魚!

桃子說我缺了激情。我很想說這是因為我失去了晨,但事實真的如此嗎?不是。

激情是什麼?

激情,就是追求!

多年來,我一直在反省為什麼晨會愛上鞏。雖然我痛恨她愛上別的男人。但事實上,鞏跟我年輕時追求晨其實大同小異,都是投其所好而已。分別只是我能想出很多方式去討好晨,而他比較集中在性方面。

但手段不是重點,重點在於追求!

女人總渴望著關注,渴望被追求的感覺,這就是激情。

但婚後的男人往往會將自己的情感物質化、公式化,只會用生活水平來表達自已的感情,完全忽略了女人有否適應這種改變。結果就是自己悄悄走入了社會,但卻把老婆養在過去,最終夫妻活在兩個平行時空內。

而我正正就是這種婚後男人的典型。在踏入社會後沉迷在一種成功人士的標準模式中,我事實有成、我家庭美滿、我是公司老總、我是一家之主⋯⋯⋯⋯所有的光環已令我忘記自己是當初追求自己愛人的少年。我由與晨相愛的男人,變成她的成了一家之主,一個主宰她家庭的皇帝。

所以,我本就是一個失去了激情的男人。或者說我失去了對晨的激情。也可以說,先變心的,是我。

而鞏不一樣,雖然他的愛是出於欺騙,但他的確是在追求晨。他能滿足晨對「被追求」的追求。這就是晨心中的激情!

所以我覺得晨對鞏的感情更多是一種愛情的等價交換,鞏表達的越激烈便越刺激晨對他的回饋。雖然晨沒認清鞏的陰險,被鞏白騙了感情和身體,但我很難怪責她愛上鞏,起碼理智上是如此。

再換一個角度看,激情本身就是人不能分割的一種情感。西方的哲學很好的敍述了愛情需要三個元素:激情、責任、承諾。而我與晨之間的激情已然退卻,那我們愛情的崩潰並非意外。

如果我想重新跟晨一起,以晨今天的表現似乎並不是難事。然而,這就是我想要的嗎?

不是,我並不只是想跟晨一起。我要的,是找回我與晨的愛情,而不是兩個人待在一起搭檔過日子。我要的,是曾經的夢想,是給自己愛人一個幸福的家的夢想。

所以,我需要一份追夢的激情!

然而,我還是不夠堅強。不管過去還是現在,每當我有衝動想往晨追逐的時候,總會有一個心魔擋在我的身前。

這夜,久違了的噩夢又來敲開了我的門。鞏、晨、偷情,彷彿他們才是一對。我在奔跑中追逐本屬於我的幸福,直至跌到在地上發出了撕心的吶喊⋯⋯⋯⋯

⋯⋯⋯⋯⋯⋯⋯⋯⋯⋯⋯⋯⋯⋯⋯⋯⋯⋯⋯⋯⋯⋯⋯⋯⋯⋯⋯⋯⋯⋯⋯⋯

「老公⋯⋯原諒我好嗎⋯⋯⋯⋯」

晨緊張的呼喚著我,但我心中卻是麻木。當人的痛苦到達某個程度,身體會產生自我保護機制,去斬斷痛楚。雖然我的眼淚沒有停下,但現在的我,不痛了。

看著噩夢中的晨,我輕輕抓起了她的手。她拳頭緊握,似乎夢中已到了關鍵的時候。我將中指插進她的指隙中,讓她的指尖離開了掌心,然後脫下了她無名指上的婚戒。

我曾對她說過,她的無名指是為我而存在的,但她污辱了我們的婚姻,不再配得上這戒指,所以我要把它收回來。

「對不起⋯⋯老公⋯⋯⋯求你別走⋯⋯⋯⋯」

晨仍說著夢話,但我沒有理會。默默地穿回了衣服。在離開前一剎那,我回望了一眼這個我曾發誓要用一輩子去愛的女人。回憶在腦海中築了一道發光的牆,把所有痛都扣留在我的身上,房門緩緩合上,晨消失在我的眼淚中⋯⋯

⋯⋯⋯⋯⋯⋯⋯⋯⋯⋯⋯⋯⋯⋯⋯⋯⋯⋯⋯⋯⋯⋯⋯⋯⋯⋯⋯⋯⋯⋯⋯⋯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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