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贝 (30-32)

157Clicks 2022-08-30
三十 再见,柏林情人 它们穿过你的悲伤,留下你无比平静地, 坐在纪念品的中间。         ——丹·弗格伯格 这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夏天。 马克是想方设法延长了一些日子才最终离开上海。我们最后一次约会是在他从西藏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在新锦江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吃自助餐,之所以选在这个悬在空中的地方,是因为马克想最后一次俯瞰夜上海的灯光、街道、大厦、人群东流,在离开上海前呼吸一次上海特有的艳糜、神秘和脆弱的气息。然后在第二天一早搭乘9点35分柏林的班机回国。 我们的胃口都很糟糕,感到说不出来的疲倦。 他晒黑了,像非洲混血人种。在西藏旅游时他发过一次高烧,差点没命。他说从西藏给我带了礼物来,但没带在身上,所以现在不能给我。那是当然的,我说,“我会去你的公寓拿。”因为我们都知道晚餐过后自然而然就有一场最后的爱要去做。 他温柔地一笑,“两星期不见,你瘦得这么厉害。” “怎么会呢?”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很瘦吗?” 我把脸朝向玻璃墙外,餐厅从一开始对着花园饭店的位置又重新转回来了。眼前矗立着花园扁平微曲的造型,像大外飞来的UFO。 “我的男朋友又开始吸毒了,他好像下了决心,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我轻声说,凝视着马克如蓝色多瑙河的眼睛,“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上帝才会这样惩罚我?”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他肯定地说。 “也许我不该遇上你,不该去你的家上你的床。”我略带讥讽地笑了笑,“而这一次找出来见你,我还是撒了谎。虽然他能猜到,但我永远做不到对他坦白,把那一层纸捅破不仅艰难,而且太无耻了。”我说着,沉默。 “可我们这么默契,我们迷恋着对方。” “好了,不说这个了,干了这杯酒。”我们都一口喝光了杯中的红酒,酒精真是个好东西,温暖你的胃,驱除你血液中的冷寂,无处不在地陪伴着你。鲜花、美女、银质餐具、美味佳肴包围着每一个食客,乐队演奏起《泰坦尼克号》沉没前的音乐,而我们所在这艘浮在空中的大船不会沉没。 因为这城市属于夜晚的快乐永不会沉没。 我们坐在飞驰的车子里,巡游夜上海,每一条散满梧桐绿叶的街道,每一个灯光明亮、优雅迷人的咖啡馆、餐馆,每一幢华美得令人不能呼吸的现在楼厦。一路接吻,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又危险,在这种刺激的边缘,纵情缠绵就像在刀刃上跳舞,又痛又快乐。 在五原路永福路口,我们被一辆警车拦住。“这是单行道,不能逆向开。知道吗?”一个声音粗鲁地说。 然后他们嗅到了酒气,“啊,居然还酒后驾车。”我和马克装作听不懂一句中文,我们像无厘头一样用英语和警察开玩笑,直到一束手电光打过来,然后有人叫了声:“倪可,居然是你!” 我醉醺醺地把脑袋伸到车窗外,定睛看了半天,才认出是马建军,马当娜的前男友之一。我冲他做了个飞吻,“Hello”,我依旧用英语说。然后看到马建军和另一个警察在边上嘀咕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他说:“算了吧,那两个人刚从国外来,不懂这儿规矩,那女孩还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另一个警察又嘀咕了几句,我听不清,最后马克掏出100块钱算是罚款,马建军在我耳边说:“只能帮到这程度,100块还是打了半折的。” 车子继续上路,我们大笑一阵,笑过之后我说,“什么都没意思,回你那儿吧。”

忘了一夜之间跟他做了多少次爱,一直到最后连用润滑剂也都觉得疼痛难忍了。他像个野兽一样毫不留情,像个战士一样冲锋陷阵,像个歹徒一样弄得我酸痛不已。可我们还是继续施虐与受虐。 我说过,女人喜欢在床上遇到脸上挂长统靴的法西斯分子。脱离了头脑,肉体还有它自身的记忆存在,它用一套精密的生理体系保存着每一个与异性接触的记忆,即使岁月飞逝,一切成为过去,但这种性爱记忆仍会以经久不衰的奇异光辉朝内里发展,在梦中,在深思冥想中,在街上行走时,在读一本书时,在与陌生人交谈时,在同另一个男人做爱时,这时记忆会突然之间跳出来,我能数出今生中曾有过的男人…… 在向他告别时,我把这层意思跟马克说了,马克紧紧抱住我,湿湿的睫毛刷过我的腮,我不想看一个即将分手的男人眼中的潮湿。

我提着一个大大的包,里面塞满了马克送我的唱片、衣服、书、饰物,这些让我发疯的爱的垃圾啊! 我平静地和他招手说再见。出租车的门关上了,他冲动地跑过来,“你真的不想送我去机场吗?” “不。”我摇摇头。 他揪了揪自己的头发,“剩下的三个小时我怎么打发?我怕自己又会坐车来找你。” “你不会的,”我对他微笑,身体却像风中的落英那样颤抖,“你可以给伊娃打电话,给其他你想得起来的人打电话,回忆你家人的脸吧,他们会在十几个小时后出现在你面前,他们会在机场接你的。” 他烦躁不安地不住地用手摸头发,然后伸脸过来吻我,“好吧,好吧,你这个冷血的女人,”“忘了我吧。”我低声说着,关上窗,让司机快点开车。这种时刻一生中最好少碰到,因为实在让人受不了,尤其是一对根本就没有希望的情人,他有妻子有孩子,又远在柏林,而我,现在去不了柏林,柏林只是我从电影中从小说得到的一个有着青灰色背景,机械又伤感的城市印象,太远太不一样了。 我没有扭头去看马克矗立在路边的身影,我也没有回到天天的公寓,车子径直去了我父母家。 电梯还没开,我拎着那一大包古怪玩意从第1层楼爬到第20层楼。脚步像挂了铅一样,人类登月球也不会比此时此刻的我更困难,我想我随时会虚脱,会半途晕倒,但我不想休息不想拖延,只想马上回到家里。 使劲敲门,门开了,母亲一脸的惊愕,我扔下包抱住她,“妈妈,我很饿。”我哭着对妈妈说。 “你怎么啦?怎么啦?”她冲卧室喊父亲:“CoCo回来了,快来帮个忙。” 父母一起把我抬到床上睡下,他们眼睛里面一片惊疑。他们不会知道有什么样乱七八糟的事在女儿身上发生,他们永远不会真正了解女儿眼中浮躁喧嚣的世界和难以形容的空虚,他们不知道女儿的男友是吸毒者,女儿的情人几小时后就要坐飞机回德国;女儿手头正在写的小说又是如此混乱、直率、露骨,充满形而上的思索和赤裸裸的性爱。 他们永远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恐惧,还有死也不会克制的欲望,生活对于她永远是一把随时会走火会死人的欲望手枪。 “对不起,我只是想吃粥,我饿了。”我控制往自己,喃喃重复着,努力想笑一下,然后他们消失了,我一头栽进睡眠的黑洞。  三十一 死亡的颜色 他是死是活,知与不知,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因为他已经消失了,只是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杜拉斯 现在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在手中的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运,而我并没有力量去控制。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既然一切写出来了,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 我又累又瘦,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自己。 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 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马上冲过去,但浴缸是空的。 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头,因为怕惊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 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抱住他的枕头,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灰色的雾从窗外斜逸而入,很轻又很重地压在头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轻唤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我们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草坪、房屋、街道,一个又一个掠过我们。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梦醒了,爱人不见了,只余下胸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湿痕。从天天在那一个清晨死在我身边开始,以后每一个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马克离开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里。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满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取出来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脱下来的。 他那么惶惶然,上飞机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而我没有更多的用意,也许只是跟他开了个最后的玩笑,也许是心存不甘,留作纪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里。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电视,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乐,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我以为你逃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亲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我晃了晃手里的一只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风,想在草地上躺一会儿,”他把头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们戴着墨镜和水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我的母校复旦,那儿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毕业几年,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樟树浓荫下,天天想背点诗,但一首也想不起来,“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我们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大声点再大声点,大学生们喜欢这一套吧?”他高兴他说。 我们一直躺着,晚饭也在学生餐厅里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学生院的酒吧,叫hand rock,由一个叫“疯子”的乐队经常出没,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我们进去想喝杯啤酒。 吧台后面是熟悉的几张面孔,朋友们都老了,“疯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我和天天听过去年夏天疯子在华师大a gogo的专场演出。那种令人着魔的后朋克音乐让我们浑身蒸发,跳舞跳到晕倒。 蜘蛛带着几个留学生模样的人走进来,我们拥抱,说你好你好这么巧遇上了。最近蜘蛛老跟留学生混在一起玩,是因为电脑公司生意难做,他已萌生去意,想到什么国家读书去。他现在能说不错的英文、凑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语。 音乐是我喜欢的“portishead”的“Numy”,有人在跳舞,而吧台后面的面孔依旧不动声色,日夜在酒吧里泡着的人都有这种不动声色,又酷又憔悴的神情。听着毒品般的音乐,天天溜进酒吧洗手间,很长时间才摇摇晃晃地出来。 我知道他在干什么,我永远不能正视,正视他此时此刻这样的眼神,呆呆的、空洞的、魂已飞在九天外。随后我也喝醉了,他的毒瘾只需要我的酒瘾来相对的,在这种或那种瘾里我们反抗自我,漠视痛苦,跳动得像太空里的一束光。 在音乐里跳,在快乐里飞,凌晨1点多我们回到了寓所。没洗澡,脱光了衣服就往床上一躺,空调开得很大,我的梦境里都有空调嗡嗡嗡嗡的声音,像昆虫在鸣叫。整个梦境都是空白的,只有这种令人困惑的声音。 当我在翌日清晨,在第一束阳光照进来的时候,睁开眼睛,我转身去亲吻身边的天天,热热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白光的身上,我使劲推他,唤他,吻他,揪自己的头发,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赤身跳下床,跑到阳台上。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视着屋内的床上,那躺着的爱人的身体,久久地凝望。 我泪流满面,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叫了一声:“你这傻瓜!”他没有一丝反应。他死了,我也死了。 葬礼上来了不少朋友,亲戚,惟独不见天天寡身独居的奶奶。一切都是轻飘飘的,令人的心惶惶然。不知道这份惊惧还会怎么样,不知道他的肉身如何化为无知无觉的灰烬,他的天真的灵魂如何会从地底下突围,从一堆恐怖的死亡残骸中逃逸而出,一飞冲天,直冲到九重天。天的最上面,该有上帝画出的一片澄明清朗,那会是别样的境地,别样的情怀。 康妮主持葬礼,她一身黑,额上还附了一片薄薄的黑色轻纱,像电影中的人,端庄得体,但绝不亲切,那哀情竟仿佛不是入骨入里的,没有一个母亲在失去儿子后的迷乱癫狂,只有一个美丽中年女人穿着黑衣站在儿子棺木前的端庄。做一个女人,真实可能更重要,仅有端庄与得体是不够的。所以我突然很不想看到她的脸,很厌恶她念悼词时的语调。 我匆匆地念完一首送给天天的诗,“……最后一闪,我看到你的脸,在黑色之上,在痛楚之上,在你呼出的在玻璃的水汽之上,在夜的中央……从梦到梦的悲伤,我已缜口,我已不能说再见。” 然后我躲到人群背后,我无所适从,这么多人,这么多与我无关的人在这里,可这并不是一个节日,它只是一个噩梦,像个洞开在心脏上的噩梦。 我竭力想躲起来,可天天不在了,房间四壁的墙也就没了。 

三十二 我是谁 我思故我在         ——笛卡儿 我就是我,一个女人,而不是什么“第二性”。

        ——莱西·斯通 一切一切都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从这光艳 夺目又疲惫憔悴的面容开始的。这就是experiment。

        ——杜拉斯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让人头疼,让人尖叫,让人变疯。 我不是冷血的女人,我也没有变疯。我的上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再次出版了。教父和邓安排我去各高校做宣传,回答男生的诸如“倪可小姐,你有一天会裸奔吗?”这样的问题,跟女生们讨论“女人是不是第二性”,“女权主义者到底想要什么”。 去复旦的时候我在草坪上躺了会儿,看看天空,想想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比她小8岁的阿Dick。婚礼举行的日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 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人画展举办的日子。来了中外很多宾客,包括马当娜。马当娜给新人送了一份厚礼,一对欧米茄金表,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阿Dick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人之一。 我没有与她多说话,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 人太多,闷热的空气使人不适,我早早告退了。

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马克的,莎米尔的。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 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黑森林和人群吧,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 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去过什么地方,还有与妻子的争吵,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女性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因为它真的很好看。 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鬼节是我喜欢的节日,它浪漫而有想象力,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 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整理小说文稿,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公寓的钥匙则要交给康妮。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

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把脸深深埋在其中,那种熟悉的味道使人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福。 那一夜恰好是周末,我徒步走了很长时间,穿过梧桐深深的衡山路,走进条怀旧的弄堂。 康妮的西班牙餐馆就在眼前,灯火明亮,花影婆娑,窗口有衣着光鲜的人影晃动,再走近了,可以听到有人在唱拉丁情歌,礼貌的掌声随后响起。 我走上台阶,询问门口的服务生,康妮在哪里,服务生领着我,穿过曲曲折折门廊,我在一大群站立着的人当中看到了盛妆打扮的康妮。她穿露肩晚装,头发高高地缩成一个髻,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看上去得体、聪明,像只优雅的鹤。 人群中间正有一对穿着缀珠黑色舞装的拉丁男女在歌声里跳拉丁舞,他们年轻又漂亮,女孩子的腿被优美地握在男子手中,然后是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飞旋。康妮结束了与身边一个白头发老绅士的谈话,一转脸就看到了我。他对身边的人欠欠身,朝我这边走过来。 “亲爱的你好吗?”她说着,拥抱住我。我微笑着,点点头,“你很美,永远都很美。”我说,然后我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她。在电话里我已经告诉了她我目前的打算。 她看着钥匙,沉默了片刻,接过来,“我至今都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做错了什么?上帝这样对我。OK,——忘了这些吧,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于,照顾好自己。”我们亲吻告别,胡安也走过来同我拥抱。“再见。”我挥挥手,很快地走出门口。音乐和舞蹈还在继续,但跟我无关。 走到底楼院子里,刚走出门口,却迎面撞上了一个老太太,一头白发,戴着眼镜,皮肤白皙,看上去像个教授夫人,我连声说“对不起”,她却不理不睬,径直往铁门里走。 门房一见她就急急地把雕花大铁门关上了,老太太开始用力推门,此举不奏效后,她开始大声叫骂,“狐狸精,害人精,10年前你害死我的儿子,还不够,又害死我的孙子,你的心肯定是黑的,我咒你一出门被车撞死……” 她的声音很沙哑,我定定地站在她的身边,我已经知道这个愤怒而失控的老太太是谁。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本人。 在天天的葬礼上她没有出现,想必是康妮不想让她参加。康妮一直都怕她,都躲着她,可天天的奶奶还是找上了门。 门房对她细声细语地劝说,“老阿婆,您都来了不下几十趟了,可苦呢,这么大把年纪了,回家休息吧。” “呸,”老太太怒目以对,“没有人可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以为她施舍了十几万块赡养费给我就算没事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她开始再一次推门,我快步上前搀住老太太。 “奶奶。”我轻轻叫了一声,“我送您回家吧,天要下雨了。” 她怀疑地盯了我一眼,又看看头上的天,天上有厚厚的被城市灯火照成暗红色的云朵。 “你是谁?”她低声问,我怔怔地想了一会儿,一股温柔而生涩的暗流席卷了我全身,使我一瞬间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疲倦而无助的老妇人。 是啊,我是谁?我是谁?

                   l999.6.20.一稿                    1999.7.15.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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